国家发改委: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启动民间投资
昨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答记者问时称,各地各部门要尽快落到实处,2010年要更加重视采取有效的措施全面启动民间投资。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坦言,《若干意见》能否真正贯彻落实,是有关方面尤其是民营企业家集中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在起草过程中努力解决的重点问题。
目前在法律规章和政策规定层面,民间投资的准入范围和相关措施规定基本是清楚的,主要问题是在操作层面。为努力将《若干意见》落到实处,可通过两种方式:一是努力强化《若干意见》的可操作性。二是请有关部门和地方进一步制定落实方案。
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民间投资融资难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中小企业融资难上,其解决的根本途径和长久之策,在于“草根金融需要草根经济来办”,即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中小金融机构,这既是扩大民间投资市场准入范围的重要方面,又是有效解决民间投资融资难的有效途径。
上述负责人还指出,《若干意见》对“草根金融需要草根经济来办”主要提出了三方面政策措施:一是放宽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二是降低民间投资金融服务机构的成本和风险。落实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政策,简化中小金融机构呆账核销审核程序。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三是完善担保体系。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完善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此外,《若干意见》强调要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和防范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