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记者从省政府金融办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省政府金融办决定取消6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试点资格取消后,这些公司不得再从事小额贷款相关经营活动。
相关公告显示,台前县亿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台前县江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三门峡经济开发区中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安阳市北关区海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安阳市殷都区佳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安阳市殷都区金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6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资格被省政府金融办取消。
据了解,本次试点资格的取消并不涉及工商营业执照。试点资格取消后,上述公司不得再从事小额贷款相关经营活动,但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必须继续承担本应承担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