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新一年各地“1号罚单”纷至沓来,监管层针对银行业务乱象的重拳出击正变成常态。同业、理财的违规操作、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楼市等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吃”单的高发“罪状”。业内专家表示,2018年银行业监管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尤其是对于大案要案,将坚持依法、顶格处罚,不设上限。但在打击存量违规的同时,要严控增量标本兼治。
监管发力毫不手软
银监会官方信息显示,截至记者发稿时止,2018年以来银监系统对相关违规违法机构开出近700张罚单,其中1月开出497张,罚没金额超过8.98亿元。对于备受关注的大案要案,监管部门毫不手软。
银监会2月2日披露,陕西、河南银监局依法查处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质押贷款案件,对两地涉及该案的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款5250万元,并处罚104名责任人。
事实上,银监会每周处罚公布一起金融大案基本上成为常态。1月19日,银监会披露,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换取相关企业出资承担该行不良贷款。四川银监局依法对其罚款4.62亿元;成都分行原行长被开除、2名副行长被降级和记大过,另有195名分行中下层及以下责任人员被内部问责。无独有偶,邮储银行武威文昌路支行原行长以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名义,违法违规套取票据资金。1月27日,银监会披露该案处罚结果,涉案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被罚没2.95亿元。
除了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的违规行为也难逃问责。比如,湖北消费金融公司因贷款资金被挪用连吃五张罚单,领罚40万元,多名直接责任人被警告。而长城资管广西分公司因转嫁抵押登记费、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等案由被广西银监局罚款70万元。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月9日,银监会法规部副主任王振中指出,银监会向金融机构传递“强监管、严处罚”监管导向,起到“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作用。
违规涉房贷款仍存
在上述工作要点中,银监会明确提到了要整治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的相关行为,这包括: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各类表内外融资等。
事实上,自今年1月以来,招商银行嘉兴分行、江苏海门建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个人消费贷款违规购房分别被地方监管部门罚款25万元和3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义乌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义乌分行、浙江磐安农村商业银行因信贷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分别被罚款30万元、25万元、30万元。此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还因违规由客户承担房产抵押评估费,被晋中银监分局罚款50万元。
除了银行个人零售业务中的“涉房贷款”违规吃罚单外,对公业务贷款流向房地产领域的案例也频现。1月12日,中信银行南宁分行因违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缴交土地出让金提供理财融资,被广西银监局罚款4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1月,监管部门针对违规“涉房贷款”(包含信贷违规流入楼市、土地市场)的罚单已超13张。
标本兼治严控增量
民生银行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一峰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居民杠杆率整体不高,低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但是居民杠杆率近两年来上涨较快,截至2017年末达到50%左右,主要是由于住房按揭贷款的快速增长拉动。居民杠杆率总体仍较为安全,但应注意居民杠杆的结构性问题,如部分居民可能存在过度负债,再就是债务收入比存在恶化迹象。“对于消费信贷资金的流转,现有手段很难进行连续跟踪,不管消费信贷应用于哪个领域,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金融机构需要有效合理控制杠杆总水平。”王一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