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掀摘牌潮 回归中小微担保成趋势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18-04-23

一场围绕融资担保的强监管正在展开。北京商报记者关注到,近期,河南、福建、云南、北京多省市金融办密集注销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事实上,4月初,银保监会的第一道监管文件就指向了融资担保行业,对违规担保、无照经营的现象进行清理整顿。分析人士指出,近两年,融资担保行业抽逃资本金、超额担保问题频发,引发了市场以及监管对行业风险的关注。

多家机构被摘牌

420日,郑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拟吊销河南海林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公告,拟吊销该市11家投资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419日,福建省三明市闽山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因到期未换发证件,被注销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云南省昆明市财政局也在331日发布了注销云南世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公告。更早时候,今年1月初,河南省政府金融办注销12家投资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经营许可证。

在北京地区,4月初,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发布关于注销3家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公告,决定注销中源盛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华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3家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这些被注销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实则证件早已到期。如中源盛祥融资担保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824日,中瑞信融资担保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1115日,华财正大融资担保有效期至201734日。

根据监管规定,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五年,届满需要延续的,应提前90日向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换发新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融资性担保机构被注销经营许可证的情形包括经营许可被撤销、机构解散、破产等。

事实上,以往融资担保机构被注销许可证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但从去年以来,此类情况更加密集。融资担保公司的数量已呈现收缩态势,从中也可窥见监管趋严态势。以北京为例,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尊龙凯时网站官网更新的2017年统计资料发布表显示,截至2017年底,北京市融资担保公司数量75家,相比2016年底减少了21家,相比2015年底减少了45家。从全国数据来看,根据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2-2014年末,全行业机构数量由8590家下降至7898家,连续两年负增长。另据机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6年,全国融资担保机构约7200余家,这一数字在2015年为7700余家。

超额担保乱象频发

融资担保行业是高杠杆、高风险的行业,近两年,融资担保行业抽逃资本金、超额担保问题频发,引发了市场以及监管对行业风险的关注。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指出,融资担保公司之所以被注销经营许可证的严厉处罚,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过去几年内融资担保公司的违法违规现象十分普遍,放大了金融风险;二是地方政府在监管融资担保公司方面负有主体责任,在全国性的金融强监管环境下,地方政府也不敢懈怠,要负担起本地区的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一位融资担保机构人士指出,融资担保公司易出现两大类违规行为:一是资金使用不符合规定,资本金不实、股东抽走资本金情况严重,超额担保问题突出;二是业务“异化”,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违规经营导致风险集中爆发。

在河北融投案件中,河北融投担保的项目海沧资本前法人代表姜涛携4亿元资金潜逃,随后,河北融投又接连曝出多起资管产品无法履行担保责任的违约纠纷,公司陷入担保风暴。此外,河北融投担保的金额也超出了其能力范围。据工商资料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42亿元,按照相关规定,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倍,即河北融投最多只具有420亿元的担保能力。而据公开资料显示,河北融投的对外担保额保守估计在500亿元左右。

部分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异化”问题突出。去年,山东警方通报,山东鼎大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据悉,山东鼎大投资以高息为诱饵,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吸金总数超过573万元。

回归中小微担保成趋势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传统金融机构有代偿机制,融资担保公司在中间就起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作用。另外,在新兴的一些准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需要一种征信机制,融资担保公司在中间起到了信用连接作用。可是,在风险整治过程中,融资担保行业的风险排在前列,融资担保公司的规范性有待提升。

黄志龙分析道,融资担保公司本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抵押物缺失的主要手段,但是融资担保公司却普遍偏离主业,为大额融资提供担保。同时,融资担保公司普遍存在担保资产的杠杆率过高、风险控制水平低、管理水平和能力不高、地方政府干预过度等问题。

在此背景下,监管也开始发力。银保监会的第一道监管文件就指向了融资担保行业。49日,银保监会公布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其中提到,银行不得与不持有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开展担保业务合作,并再次明确了担保业务杆杠率只能有10倍,强化了担保公司的资本充足水平。

银保监会明确表示,各地可根据《条例》及四项配套制度出台实施细则,只严不松。分析人士认为,近年来,融资担保行业超额担保、自担保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银保监会新规主要针对近年来担保公司违规担保、无照经营的现象进行清理整顿,弥补了监管空白。

在黄志龙看来,在当前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的情况下,融资担保行业仍大有可为。之后监管的重点包括把融资担保行业严格限定在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严格控制担保资产的杠杆水平;减少地方政府的干预,提升融资担保公司的管理水平和风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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