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下一步要加大清欠地方政府和国企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欠款力度,并提出了一些具体解决措施,比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要优先用于偿还拖欠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发债或其他金融工具置换存量债务节省的利息支出要全部用于清欠。对目前已确认的多年拖欠款,力争年底前全国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清偿一半以上。
其实,2018年1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即提出为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决定抓紧开展专项清欠行动。清欠行动由国办牵头督办,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审计部门介入。会议还指出,凡有此类问题的都要建立台账,对欠款“限时清零”。截至目前,全国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已清偿账款1600多亿元。
国务院在三个月时间内先后督办,足见对解决这一问题的决心。因为“回款难”的确是一些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个难题。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保工程等领域,政府部门的回款难问题尤其严重。
对于一家民营企业来说,它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剧增,出现亏损,甚至因为周期太长出现资金链断裂。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某软件上市公司在2017年上半年公告中表示,因为其承担的安全可靠工程及政府项目延后、大量运维项目集中在下半年验收回款、轨道交通项目交付和回款周期过长等不利因素导致当期净利润出现亏损。
对于“回款难”问题,有一些上市公司也采取了一些行动。比如,某上市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为了让公司业绩正常,2018年向一些欠款的地方政府和国企发了不少催款函律师函,个别项目甚至提起诉讼。这些其实都是他们不得已的办法。
不仅如此,回款周期还呈延长趋势。据某知名机构的数据显示,2010年国内企业平均回款周期是55天,2014年是79天,如今已升至83天甚至更长(比如工业、电信领域均超过了100天)。这又导致了系列问题,产业链中的一个环节(一家企业)出现“回款难”,上下游环节的企业也面临应收账款增加或者回款周期延长问题,严重的可能影响整个产业链健康发展。
基于此,国务院在2018年11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专项清欠行动,到今次提出要“加大清欠力度完善长效机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它的确督促了一些政府部门、地方政府和国企加快清欠民营企业款项问题。
民企回款难本质上反映出一些政府部门、地方政府和国企诚信意识不高、契约意识不强,依靠自己的强势地位有意无意给合作民企制造了一定程度上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有些时候就是从不拖欠民企账款开始。
在2018年11月1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而解决政府部门和国企对民营企业的拖欠款问题则是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一环,因为只有资金链不出问题,才能让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才能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