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25日消息,财政部、工信部近日发布关于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中央财政在2018-2020年每年安排资金30亿元,采用奖补结合的方式,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地方进行奖补。其中,2018年对全国37个省份均安排奖补资金;2019年和2020年,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省份予以奖补。
两部委指出,上述政策旨在引导地方支持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促进专注于服务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
通知明确,2018年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按上一年度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规模排名分别位于前9名、前7名、前9名,共计25个省份进行定额奖励。奖励标准根据各省份上一年度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分为四档,分别奖励9000万元、7000万元、5000万元、4000万元。
同时,2018年对全国37个省份(含兵团)安排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按因素法分配,以上一年度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额规模为分配因素,兼顾区域协调。区域补助系数东部、中部、西部分别为1、1.2、1.6。
通知强调,要通过直接补助、绩效奖励、代偿补偿等方式,促进政策引导性担保机构(含再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特别是单户贷款10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业务、首贷担保和中长期贷款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
另外,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等有效载体,推动区域内银行、担保机构、小微企业等实现资源、信息和业务线上对接,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和精准度,进一步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