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互联网金融平台“爆雷”风险事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对稳步推进互联网金融,特别是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将尽快部署行业检查和企业自查,边查边整,即查即改。同时,允许合规机构继续经营。允许经有关部门认定,基本符合信息中介定位和各项标准的机构将接入信息披露和产品登记系统,继续开展网络借贷业务。经过一段时间运行检验后,条件成熟的机构可按要求申请备案。
中国社科院金融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何海峰:不能一刀切,这是分类施策,主要是对眼前的出现的应急的处理。如何鉴定合规机构,要看是否有能够做信息中介的资质,还要看它的业务和产品,要符合包括银保监会、包括一个办法三个指引(的规定)。
据统计,目前共有119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接入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截至2018年6月末,119家接入机构贷款余额约6828.03亿元,累计交易总额约40440.17亿元,累计服务借款人数约9318.84万人,累计服务出借人数约3926.75万人。接下来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将尽最大可能保障投资人权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妥善处理退出机构的资产债务关系,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平台债权债务转出、出让和兼并重组,引导不合规机构无风险、良性退出。同时,对于恶意退出经营、“跑路”、抽逃资金等性质恶劣的行为,要依法严惩。对于借本次风险事件进行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也要给予打击、纳入征信系统、建立失信惩戒制度等措施。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 赵锡军:分门别类地根据业务的性质来获得相应的业务许可,实施相应的管理进行相应的风险控制,这样你的经营才是可以持续下去的,就是所谓的长效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