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国地税合并凸显政府自我革命的决心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18-06-14

备受关注的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有关事项正抓紧落地。61日,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要按照瘦身健身相结合原则,抓住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国税地税机构合并,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近日又有消息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层面的国地税机构有望在6月份正式合并。

国地税机构合并是一场深刻的变革,其对于中国经济社会可能产生的巨大影响,不妨参照此前(1994年)国地税机构分设分管后引出的裂变式反应。譬如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1984年利改税改革至1993年分税制改革前夕,这一指标一度已经从22.57%降至12.19%,而后在分税制改革及与之配套的国地税机构分设改革后,20年间又再度回升至21.71%

这种对于直接相关类指标的逆转效应还只是冰山一角。事实上,分税制改革及国地税机构分设分管,最重要的后续效应更在于其极大地重构了中国各级、各地政府间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又几乎可作为一切重大政经现象追本溯源后绕不过去的成因之一。

如今国地税机构分而又合,并不是简单的重回起点,而是因应形势变化再一次做出的主动求变。其预期中的红利,除了直观可见的提升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等,实则仍将更多体现在重构政府间关系,推动政府行为模式更好适应、引领新的形势。

在国地税分设情况下,一个随时间推移逐渐显性化的预期外效应是,地方政府的税收竞争倾向开始冒头并不断强化,这种竞争既包括平级政府间的横向竞争,也包括向上级政府的纵向竞争,而由其产生的不良后果则是:

一方面,服务于招商引资等目标,地方政府利用各种含糊状态下的税收优惠无序竞争,由此不仅损害到税制公平与统一,而且与高质量发展需要日渐背道而驰,因为这种竞争加剧了市场分割,不利于要素按市场法则自由流动,同时由其导致的税款流失,也限制住了中国适度降低名义税率以及正税清费等改革的施力空间。

另一方面,为了平衡自身财政收支,地方政府通常会提升纵向税收竞争力度,而这种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根据税种不同归属,选择性地施以不同征管力度。譬如有研究表明,营改增前大头归中央的增值税征收存在显著辖区差异,那些优惠力度较大的地区,又时常会通过加大营业税等地税的征管力度来进行找补,而这种厚此薄彼的征管策略,起码也是导致中国产业结构失衡,以及增量资本产出率一路攀升至危险水平的重要推手之一。

所以说国地税合并是因时而变的必然举措。这项呼声很高的改革,现在看来难点主要集中在税务部门自身调整过程中,其内容不仅涉及到组织机构整合、履行职责调整、管理方式转变等技术环节,而且更困难的是,还要涉及到干部任命、人员编制、经费拨付、薪酬待遇等诸多事项,而这些事项,事关80多万名税务机关在职干部(占到全部公务员人数1/10)个人家庭切身利益,因此,单从这项改革能够得以决然推进,就足可窥见本届政府壮士断腕自我革命的决心之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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