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金协会:部分跨境虚拟货币平台面临被所在国取缔风险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18-02-07

26日,北京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公告,提示会员机构:部分虚拟货币平台、ico平台、虚拟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现金贷平台将业务活动转移到中国境外,有部分社交平台、非银行支付机构为这些业务提供服务便利,公开诱导不具备识别能力的公众继续开展高金融风险业务,甚至出现演变为跨境非法集资、洗钱、金融诈骗、传销、非法交易、侵犯个人隐私、操纵市场、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行为倾向。随着各国政府加强对前述领域的监管,部分境外机构存在被所在国政府强制取缔的风险,部分境外机构因存在明显的技术风险、合规风险已被限制访问。

全文如下:

关于虚拟货币ico虚拟数字资产交易、现金贷” 相关风险的提示

尊敬的成员单位:

20179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01712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

在中国国内监管日益完备的环境下,部分虚拟货币平台、ico平台、虚拟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现金贷平台将业务活动转移到中国境外,有部分社交平台、非银行支付机构为这些业务提供服务便利,公开诱导不具备识别能力的公众继续开展高金融风险业务,甚至出现演变为跨境非法集资、跨境洗钱、跨境金融诈骗、跨境传销、非法交易、侵犯个人隐私、操纵市场、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行为的倾向。随着各国政府加强对虚拟货币ico虚拟数字资产交易、现金贷领域的监管,部分境外机构存在被所在国政府强制取缔的风险,部分境外机构因存在明显的技术风险、合规风险已被限制访问。在这种背景情况下,境内金融消费者转向境外机构参与的业务将面临确定的风险。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认清虚拟货币ico虚拟数字资产交易、现金贷以及相关业务本质,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依法合理规避金融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充分了解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理性评估投资风险,不得参与跨境非法集资、跨境洗钱、跨境金融诈骗、跨境传销、非法交易、侵犯个人隐私、操纵市场、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行为。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提示会员机构,恪守行业自律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主动抵制违法违规业务活动,不支持、不参与或组织任何涉及虚拟货币ico虚拟数字资产交易、现金贷以及相关的业务活动。

广大金融消费者、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会员机构发现任何涉及虚拟货币ico虚拟数字资产交易、现金贷以及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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