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共青团北京市小额贷款业委员会于2011年9月26日经共青团北京市金融工作委员会批准成立。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5章第24条规定,凡是有团员3人以上的单位,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以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请符合建团条件的各小额贷款公司与会员单位研究商定本单位团支部书记人选,于10月11日12:00前将拟任团支书人员简历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北京市小额贷款业协会。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联系人:胡晓娜
tel:010-64392675 13810619706
fax:010-6439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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